今年以来,麒麟区纪委围绕中央、省、市、区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系列部署要求,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力度,重点发挥村(居)务监督委员会作用,深入推进基层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工作。
督促引导全区各村(居)务监督委员会充分发挥监督职能,严管扶贫资金“救命钱”“发展钱”,对村(社区)涉及脱贫攻坚资金使用的相关会议全程参与,全程监督,扶贫资金使用须经村(居)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签字,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在村(社区)“三务”公开栏进行及时公开,切实把监督贯穿于扶贫资金管理、分配、拨付的全过程,让群众更好的监督和了解扶贫资金发放使用情况,确保真正把有限的扶贫资金用在“刀刃”上。
进一步理顺村(居)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机制,各村(居)务监督委员会在脱贫攻坚工作中,针对项目实施缩水走样、精准扶贫不精不准、搞“数字脱贫”等问题加强日常监督,建立监督台帐,把监督职责落实到每一项扶贫政策落实上,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镇(街道)纪(工)委,及时通报村“两委”,并督促整改落实。
针对脱贫攻坚工作中贫困户危房改造、重建等工程,各村(居)务监督委员会根据自身实际开展监督检查,重点检查整合资金是否集中用于脱贫工程;项目实施和管理是否规范;是否违规使用扶贫工程资金;是否存在扶贫项目实施损失浪费现象。通过开展监督检查,对质量不过关、工程不规范等问题督促限期整改到位,对挤占、挪用、冒领、私分扶贫工程款等情况,及时报告上级纪检部门进行处理。
该区各村(居)务监督委员会把扶贫工作作风问题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,对在扶贫过程中村组干部不担当、履职不到位、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,利用职务之便暗箱操作、优亲厚友、推诿扯皮、刁难群众、作风粗暴、态度蛮横等行为,加大批评教育力度,及时报告上级纪检部门进行通报问责处理。2017年以来,全区共立案审查扶贫领域违纪问题12件21人中,“小纪委”发挥一线哨兵作用,为精准监督、精准脱贫作出了有力贡献。(周静)